【导语】: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系盐城市政府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层次人才实施工程,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充实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2021:
一、招聘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且有三年以上高校教育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8.志愿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学校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关于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作要求,报考者录取后须在两年内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双方聘用合同或转至其他教辅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2021年我校工作人员招聘主要采用以下几类方式进行:
(一)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二)岗位代码(05)至(10)的岗位,采用面试加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为微型课教学形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
(三)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
(四)第(一)、(二)两条中,凡是超过15人报名的岗位增加笔试考核。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者按照1:3的范围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方式同第(一)、(二)条。成绩计算方式变为:报考岗位代码(01)至(04)的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岗位代码(05)至(10)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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