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盐城市解放南路283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具体信息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入口:点击进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4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09:00-12月15日18:00;
5.报名成功后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考生改报时间:2023年 12月19日9:00-12:00;
6.改报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9日9:00-16:00。
(二)网上确认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考生可及时向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8576010、88159499(传真)、罗老师、滕老师。
2.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3.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以及岗位表“其它资格条件”中明确规定须具备的相关条件(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4.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②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③2023年12月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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