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集体户口孩子如何入户?本文为您介绍盐城集体户口孩子入户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
办理条件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父母双方户口均在本市范围内,一方为家庭户口、另一方为集体户口的,子女应当在家庭户申报出生登记。出生申报地为灭失地址的,夫妻双方应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家庭户或者单位、社区家庭户后申报出生登记。
父母双方在本地无合法稳定住所,户口在集体户的,子女可以随父亲或者母亲在集体户口(学生户口除外)申报出生登记。父母户口从集体户迁出时,子女户口应当一并迁出。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同意后,随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子女户口迁移。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材料
办理流程
未满六周岁新生儿出生登记申报,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非婚生新生儿出生登记申报,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办理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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