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响水县断缴医疗保险后,根据医疗保险断缴的时间长短,影响各不同,具体影响如下。
盐城响水县医疗保险断缴影响一览:
响水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中断缴费超过6个月的,自参保缴费或补缴中断期间费用的当月起,3个月后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参保职工无特殊情况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就诊和结算费用,其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年度内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按照规定予以报销。参保职工因非直接结算而由个人垫付的医疗费用,应在票据产生之日到次年3月底前申请报销。
【保障范围】
参保人员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符合《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除自费费用以外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保障。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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