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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低保申请条件
2021-08-17 10:51【我要纠错】

【导语】:为切实保障我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低保申请条件如下。

  盐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一览:

  1、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生活保障待遇

  备注:2020年,盐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0元/月·人。

  如何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在校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以及同一户籍下,其他与申请人共同生活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含长期或者阶段性在外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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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盐城市大丰区防贫基金理赔申请流程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按照《盐城市大丰区防贫基金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大丰区防贫基金理赔流程如下。

  • 东台市低保家庭哪些收入可以不计入认定范围?

    经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低保,部分收入可以不计入可支配范围,具体如下。

  • 东台市低保家庭如何计算家庭成员收入?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低保家庭成员收入计算方式如下。

  • 东台市低保待遇标准

    按户保障的对象,最低生活保障金额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具体如下。

  • 东台市低保待遇申请方式+材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分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 东台市哪些情形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低保,但有部分情形不可以申请,具体如下。

  • 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单人保是什么?

    东台市单人保是指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中具有特殊情形的个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具体如下。

  • 东台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条件

    东台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需要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 盐城申请低保需要哪些材料?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分中心(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 盐城哪些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认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生活保障待遇,不能申请的情形如下。

  • 盐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盐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70元/月·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特定情形的对象,标准有增加,具体如下。

  • 2022盐城低保申请方式

    盐城低保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即可,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