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办理续期,具体如下。
盐城养犬登记证有效期:
1、养犬登记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要继续养犬的,养犬人应当在登记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内办理延续登记。
2、养犬人、养犬地址发生变更的,养犬人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3、犬只遗失、死亡或者放弃饲养送交犬只留检机构的,养犬人应当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遗失补办】
养犬登记证、犬牌损毁或者遗失的,养犬人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补办。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养狗】,即可获取盐城养狗管理政策、养狗区域规定、狗证办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