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进一步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盐城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政策,具体如下。
盐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人群:
法定劳动年龄段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自谋(自由)职业者、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均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其中,法定劳动年龄段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作为其他灵活就业的人员,也可以参加我市职工医保。
【拓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每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布的标准执行,缴费比例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不包含生育保险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1个百分点,并按规定建立并划拨个人账户。其中,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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