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盐城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如下。
滨海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拓展】贷款条件:
1、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除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3、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5、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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