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不断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盐城推出照护保险,失能评估流程和费用如下。
盐南区照护保险失能评估费用:
失能评估按照提交申请、受理初审、上门(居家)评估、结果复核、结论公示、异议复评等程序进行。
1、申请人居家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280元/次;
2、申请人到机构进行评估的,评估费标准为180元/次。
3、失能评估费用实行责任共担机制,申请人的初次评估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80%,申请人承担20%(个人缴费免缴人员评估费用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
4、申请人(异议人)申请的复评估结果与初评结果一致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异议人)承担;其它情形由照护保险基金承担。
【拓展】不予受理失能评估申请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参加市区照护保险的;
(二)失能未满6个月的;
(三)不同意参加失能评估的或者自上一次失能评估结论作出之日起不满3个月的(参保人员失能状态明显恶化的除外);
(四)参保人员居住在境外的;
(五)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或属于工伤等社会保险责任范围的;
(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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