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新市民公积金提取有7种情况,可凭相关材料提取个人祝福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具体条件如下。
盐都区新市民公积金提取条件一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缴存地无房,租房自住的;
6、不再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7、经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备注:依照第2、3、6项规定,提取新市民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个人账户。依照第6项规定办理销户提取前,应先办理终止《自愿协议》手续。新市民个人账户内有原单位职工账户转移金额的,应同时满足职工账户销户条件。新市民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拓展】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盐城本地宝】,在聊天对话框内回复关键词【公积金】,获取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贷款/提取条件/公积金补贴/异地转移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