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登记失业人员中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认定材料如下。
盐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一览: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或者居住证、社会保障卡;
3、除提供办理材料1、2外,下列对象还需提供: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低保证》;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军队退役的提供《退伍证》;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特困证》;优抚对象家庭的提供《优抚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的提供“国土部门出具被征地农民的材料或国土部门的系统截图”;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提供街道(镇)、社区(村)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登记表》;农村零转移家庭的提供社区(村)出具的证明;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提供扶贫部门帮扶手册。
【咨询电话】
市 直:0515-805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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