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市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犬体高超过60cm以上),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管理区域内每户限养一只犬,不得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犬体高超过60cm以上)。
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盐淮、盐靖、沈海高速公路合围圈内和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区域,以及其他县(市、区)城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的区域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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