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等信息如下。
提取额度:
1、职工及其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不含各种税费、精装修成品房载明的装潢装饰费用等支出)。职工共同购房的按其所占房屋份额计算提取额上限。
2、对成交价格异常的二手房,以管理部确认的价格为准。
3、购建房提取时,不得超过截止到购建房日期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4、职工购建房除提取外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累计提取额加贷款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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