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主账户人根据家庭成员的医疗需求,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申请材料如下。
盐城申请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材料:
主账户人申请设立、变更家庭共济关系,应当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家庭关系承诺书等。
【资金使用】
家庭成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
【使用限额】
没有限额,家庭共济关系成立后,每位家庭成员均可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用完为止。
【关系变更】
按照自愿的原则,由主账户人通过江苏医保云、各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等渠道提出变更申请,家庭成员在退出现有的家庭共济关系后可再加入新的家庭共济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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