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其单位或经营场所在县(市)的,可准予其在大市区落户。具体落户流程如下。
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落户
(1)办理条件:
引进持有三星级人才绿卡的大学生,其单位或经营场所在县(市)的,可准予其在大市区落户。
(2)办理手续:
①本人书面申请报告;
②毕业证书;
③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迁移证。在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的,还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投靠亲友落户的,还需提供被投靠人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被投靠人同意迁入的声明;在单位、社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落户的,还需提供单位、社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同意落户的证明。
(3)办理程序:
有户口迁移证的和市内迁移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市外迁入的,派出所受理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4)办理时限:
有户口迁移证和市内迁移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市外迁入,自派出所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派出所应当在接到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决定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