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依法有效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射阳县开展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举报方法以及奖励标准如下。
盐城射阳县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举报与奖励:
一、举报范围:
1、提供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线索;
2、提供非法经营、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线索;
3、提供非法猎捕线索或购买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线索;
4、提供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人工繁育、加工食用野生动物、携带寄递的线索;
5、提供为非法出售、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务(包括提供交易场所、加工服务等)的线索;
6、提供涉野生动物非法驯养的重要线索。
二、奖励标准:
1、被举报人受到刑事处罚的,举报奖励金按照案件性质,分构成犯罪的、犯罪事实属于情节严重的、犯罪事实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分别给予1000、2000、3000元奖励;
2、被举报人受到行政处罚的,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或者货值实施奖励,5000元以下奖励500元;5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800元;1万元以上奖励1000元;
3、对于无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两年内未被发现,有关部门决定不予立案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或者举报人故意骗取举报奖励金的,不予奖励。
三、举报电话:
射阳县公安局(110)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12328)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0515-89286426)
射阳县市场监督和管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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