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丰区消费券共设置餐饮消费券、购物消费券、家电消费券、旅游消费券、影剧院消费券、体育消费券、汽车消费券7种,购物消费券面额以及使用商家如下。
盐城大丰区购物消费券:
一、面额:
1、20元(满100元可用)
2、50元(满300元可用)
3、100元(满500元可用)
4、200元(满1000元可用)
二、使用范围:
重点支持全区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和在中交、吾悦、圆鼎广场等商业综合体内的购物消费。
三、发放时间:
通过平台向在大丰区内的消费人群发放,拟定于8月15日开始第一期投放,领完即止。共计划投放三期,每期投放约500万元,每期消费券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10内,逾期将自动返还回资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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