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响应国家号召,2024年盐城出台了一系列购房补贴政策,包括金融政策、税收政策等等,具体响水县政策详情可见正文。
响水县购房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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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上部门认定的“新人才”继续执行人才引进相关购房补贴政策;对符合“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可叠加享受。
➮对外县(市)户籍在响就业的“新市民”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2%补贴。
➮对未在响就业的外县(市)户籍人员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享受“新市民”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契税100%的补贴。
➮对政策实施期间结婚的“新家庭”购买县城新建商品住房的,1套给予购房款的1.5%补贴,购买第2套及以上的给予购房款的2%补贴。
➮对交纳住房公积金的无房户,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的1.5%补贴。
➮对政策实施期间内在县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二孩及以上的响水户籍家庭(购房时已生育),给予购房款2%补贴。
➮对购买县城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给予购房款的1%补贴;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再给予购房者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对购买二手房的个人给予所缴纳契税50%的购房补贴。
➮对居民持有自有住房出售后重新购买县城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个人购房款的2%补贴;对购买该居民上述自有住房的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购买补贴。
➮凡组织一次性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个人购房款2%补贴;企业(含社会团体)一次性在同一项目团购3套(含)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企业所购住房缴纳契税的100%购房补贴,同时享受购房款的1%补贴。
购房人在满足多重优惠政策时,以最高优惠政策执行。
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