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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第二次购房住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2022-04-18 14:11【我要纠错】

【导语】: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结合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盐城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盐城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2022盐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拓展】公积金贷款条件一览:

  1、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当年转业干部、退伍军人除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3、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20%;

  5、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非本单位在职职工,采取挂靠或代缴等形式,实际是由缴存人本人缴纳单位部分及个人部分公积金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所购的房屋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暂不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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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盐城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内容有哪些?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部分调整如下。

  • 2023年盐城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是多少?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我中心拟于近期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住房公积金最高限额如下。

  • 2023年盐城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公告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3〕2号)精神,我中心拟于近期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具体如下。

  • 2022年度盐城公积金结账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公告

    为确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账务结转工作顺利进行,盐城公积金中心将于2022年12月30日18:00(星期五)关闭部分业务,具体如下。

  • 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后每月可少还多少钱?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1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根据计算,每月少还金额具体如下。

  • 2022盐城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利率下降了多少?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10月1日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下降标准如下。

  • 盐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封存和启封?

    盐城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具体封存和启封事项如下。

  • 盐城什么情况下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盐城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部分情况需要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具体情况如下。

  • 2022盐城公司单位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盐城单位缴存手续如下。

  • 盐城哪些单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逐月缴存,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 2022盐城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 2022盐城公积金新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盐城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三个细则,实施时间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