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盐城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具体信息如下。
普通门诊起付标准:
①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起付标准;
②镇(街道医疗机构):20元;
③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50元。
》》》扩展:
报销比例:
①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其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报销55%),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
②镇(街道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5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
③其他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30%,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