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可准予其在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亲属朋友或任一方便居住生活的社区集体户落户,具体材料如下。
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学生落户
办理手续:
一、合法稳定住所处落户: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迁移人居民户口簿;
③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办理。
二、合法稳定就业处落户: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迁移人居民户口簿;
③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或依法纳税证明。
三、人才市场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落户: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居民户口簿;
③学历证明办理。
四、亲属朋友家庭户落户:
①书面申请报告;
②迁移人和亲属朋友居民户口簿;
③亲属朋友家庭户户主同意迁入该户的书面声明;
④该户合法稳定住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