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本市居住证;
(二)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无因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
(五)三年内无犬只被没收或者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点管理区内,禁止单位饲养犬只。
一般管理区内,单位因护卫工作需要饲养犬只的,应当配备犬笼、犬舍、围墙等封闭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明显的养犬标志,安排专人饲养和管理犬只。
办理材料
个人养犬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等合法身份证明材料;
2、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其他固定住所合法证明材料;
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4、犬只近期正面、侧面照片。
单位养犬
1、单位登记证明;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犬只专门管理人的身份证明;
3、犬只的品种、数量以及养犬必要性的说明;
4、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5、单位饲养场所、安全防护设施的证明;
6、单位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7、犬只近期正面、侧面照片。
办理流程
养犬人可选择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办理养犬登记
(1)线下办理:
养犬人在为犬只免疫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一站式”服务点工作人员将材料录入信息系统,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养犬人可在“一站式”服务点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2)线上办理:
养犬人在为犬只免疫后,可通过“犬卫士”手机APP或“我的盐城”手机APP养犬登记模块办理登记申请,按照提示上传证明材料。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证件费、狗牌费合计5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