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沙岗居委会四组范国内,具体征收目前,补偿方式如下。
阜宁县金沙湖街道沙岗居委会四组拆迁:
一、征收区域:
拟征收金沙湖街道沙岗居委会四组集体所有土地0.0829公项(1.2435亩),其中农用地0.0555公顷(含耕地0.0520公顷)(0.8325亩)、建设用地0.0274公顷(0.4110亩)、未利用地0公顷(0亩)。
二、补偿方式: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阜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阜宁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阜政发(2020)14号)等文件执行。
2、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盐政发(2021)12号)执行。地上附着物由拆迁主体予以补偿。涉及房屋拆迁安置的,由拆迁人按相关规定负责拆迁安置。
三、补偿登记: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沙湖分局(电话:0515-68698918)办理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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