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滨海县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如下。
滨海县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早期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为不满3周岁婴幼儿提供早期保育教育服务的(含小托班),早期保育教育费标准为每月每生480元。
本通知自2022年秋学期起执行。严格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收取早期保育教育费,原有在园幼儿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二、有关要求:
幼儿园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并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试行期二年。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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