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盐城本地宝低保专题为您带来盐城低保办理、盐城低保保障金申请等相关信息,希望能对您的低保办理提供便利和帮助。

我要查询 : 低保办理低保标准

办理条件

凡持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纳入低保,享受差额补助。

办理材料

家庭收入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家庭收入及其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上述办理材料;

(二)初审:村(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召开村(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村(居)民代表联席会议;

(三)公示:对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填写《群众评议报告单》;村(居)民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对象在村(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将申报材料报送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

(四)复审:镇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

(五)公示: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在政务栏中公示,公示5日后无异议的,经研究后签署审核意见报送区民政局。

(六)发证:区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媒体上公示,无异议,发放《盐都区农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办理地址

1、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

2、户籍所在地的的民政局

盐城低保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后半月内办理结束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