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阜宁县部分货车高峰时段禁止驶入城区中心区域,通行申请后可在其他时间通行,阜宁县城区中心区域划分如下。
阜宁县城区道路中心区域一览:
阜城大街(新兴路交叉路口-东风圆盘)、城河路(新兴路交叉路口一东风路交叉路口)、射河北路(新兴大桥-协鑫大桥)、石字路(园林路交叉路口一东风路交叉路口)、光明路、通榆路、阜师东路、胜利路、园林路、北门街、南门街、大关路、东风路、射河南路、澳门路(阜宁大桥南首一南京路交叉路口)、香港路(扬州路交叉路口-济南路交叉路口广、苏州路(澳门路交叉路口-北京路交叉路口)、上海路(新阜宁大桥南首一苏州路交叉路口)、徐州路、扬州路、哈尔滨路(苏州路交叉路口-开发区大道交叉路口)、长春路(射河南路交叉路口一济南路交叉路口)、盐城路、无锡路、常州路、天津路、福州路(澳门路交叉路口一香港路交叉路口)、北京路(苏州路交叉路口一济南路交叉路口)、南京路(澳门路交叉路口-苏州路交叉路口)、厦门路(苏州路交叉路口一香港路交叉路口)、广州路(北京路交叉路口一香港路交叉路口)、博学路(厦门路交叉路口一济南路交叉路口)、毓德路(厦门路交叉路口-济南路交叉路口)、济南路(开发区大道交叉路口-苏州路交叉路口)以西未知名道路。
【车辆通行规定】
1、所有蓝牌车辆不受限行规定,但从事渣土运输、砂石运输等用途的除外。
2、城区道路中心区域禁止渣一运输车、混凝一搅拌车等工程车辆通行,不实行网上申请。凡需在城区道路中心区域施工运输渣士的,应先至县渣十办由领渣十手续后线下办理通行手续。混凝土搅拌车申请手续时需提供施工供货合同,经宙核同意后,按核准的时间、路线通行。
3、各类型特种作业车、轮式机械车、起重车、勘察测量车等专用车辆不实行网上申请。因施工需要的,凭相关合同经宙核同意后,按核准的路线、时间通行。城区道路中心区域禁止各种工程机械车辆通行,上述车辆必须使用大型平板车转运。
4、教练汽车在城区道路中心区域禁止通行,具体的教学训练路线由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各驾校位置另行确定。
5、所有营运客车、非旅游客运性质的大中型客车,不得进入城区道路中心区域。其中从事包车运输的,在网上提交包车手续可以按核定的时间与线路行驶。
6、全县各单位接送职工和学生的自备大客车、校车等需经阜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审核同意后线下办理,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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