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盐城产假分为女方和男方,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还可加享,男方产假具体政策如下。
盐城男方陪产假天数:
15天
【最新规定】
1、自2017年12月1日起,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2、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3、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拓展】
盐城市区内的机关、团体、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城镇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的女职工,无论有无合同均可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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