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 >的决定》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
盐城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750元。
因此盐城市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就是每人每月1125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满1年享受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当次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再次失业的,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上次失业期间应领而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的月数合并计算,最长仍不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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