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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射阳县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022年2月10日及之后,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享受产假期间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50%(二孩)、80%(三孩)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含女职工个人缴纳部分)。
2023-11-2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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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适用对象
2023年7月11日起,江苏省启动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服务,通过“一网受理”,多部门协同,实现新生儿出生事项全流程“0材料”网办,具体适用对象如下。
2023-10-17 08:35